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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某园区办公楼消防暖通设计图
作者:超级管理员
阅读量:1477
发表时间:2024-02-04

文章摘要:按规范需排烟的各功能场所,如地上房间、楼梯间、走道公共区域等,优先采用自然排烟方式,自然排烟设施等相关要求均应满足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3.1~3.2条,4.1~4.3、4.6条。

简介:

设计范围:该工程通风、防排烟、空调系统设计。本次空调系统仅为预留示意,详装修深化设计,不作为土建施工要求。

消防专篇:

1、按规范需排烟的各功能场所,如地上房间、楼梯间、走道公共区域等,优先采用自然排烟方式,自然排烟设施等相关要求均应满足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3.1~3.2条,4.1~4.3、4.6条。

2、1)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应在最高部位设置面积不小于1.0m2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当建筑高度大于10m时,尚应在楼梯间的外墙上每5层内设置总面积不小于2.0m2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且布置间隔不大于2层。2)当地下、半地下建筑(室)的封闭楼梯间不与地上楼梯间共用且地下仅为一层时,可不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首层应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1.2m2的可开启外窗或直通室外的疏散门。

3、按规范需排烟的各功能场所,如地上房间、楼梯间、走道公共区域等,优先采用自然排烟方式,自然通风设施等相关要求均应满足。

4、风机及风管道均采用不燃材料镀锌铁皮制作;消声器及其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通风、排烟系统所采用的设备与材料均符合消防设计的要求。

5、穿越通风空调机房、变配电室、水泵房、防火分隔及防火墙处的通风空调管道均安装70°c防火阀。

6、不便开启的可开启外窗,高窗,距地面高度1.3m~1.5m设置手动开启装置7.暖通要求所有自然排烟、补风等实际开窗有效面积均满足规范要求,由土建专业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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