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某KTV消防设计,此工程的施工应按所在国家及工程所在地区现行法规及建筑法而进行。此文件中有与法规相冲突之处,将不得用于施工,倘若发现有任何问题,应于施工前通知设计。
一、工程概况
原有建筑层数:3层,装修部位为:1-3层;总建筑高度:10.20m;装修面积为:1020.02㎡。
建筑项目等级:三级
建筑耐火等级:二级
二、图纸说明
此工程的施工应按所在国家及工程所在地区现行法规及建筑法而进行。此文件中有与法规相冲突之处,将不得用于施工,倘若发现有任何问题,应于施工前通知设计。
施工方巡视现场,熟悉影响项目工作的所有因素,并检视及查核图纸中尺寸、记号、倘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设计。
本设计是在现有建筑框架基础上的室内外设计,如有与现场尺寸不符,在现场基础上调整,如果偏差太大,应于设计师联系确认。
施工应按国家规范进行,未注明做法请参见《装饰工程施工手册》。
三、防火要求
防火要求: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在本装修工程设计中积极采用不燃性材料和难燃性材料,进行阻燃处理使其达到A级。所有隐蔽木结构表面部分必须涂刷三遍防火涂料。
安全出口分开独立设置,相邻隔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本工程分为1个防火分区,防火分区面积没有超过规范规定。本工程安全出口2个,其他疏散楼梯、疏散通道、门的宽度均严格遵守规范要求,其各项指标满足规范规定。疏散距离和安全出口数目能满足要求。本建筑楼板、隔板、防火墙、防火门窗及管道井的分隔等均能达到规范要求,楼板、隔墙的缝隙采用不燃材料严密填实。固定家具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2级,隔断、窗帘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级。
设备安装:重型灯具另行吊挂在顶板上,不得与吊顶龙骨相连。
四、设备安装
轻型灯具、风口等可吊挂在原有或附加大、中龙骨上,但必须做加固处理。
装饰工程施工中作好与设备工种协调配合工作,在保证装饰效果的前提下,空调风口,消防喷淋等位置做到均衡布置。个别设备在影响整体效果时作适当调整。